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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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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市长李湘豫同志在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01-19 15:28   来源:未知   作者:区统计局   点击:

(2016年10月24日 信阳)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工作基础。刚才,张雨同志就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我都同意,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最重要统计调查方法之一。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决定每10年进行一次,并于2006年8月颁布《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将农业普查纳入到法制化发展轨道。1996年和2006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全国农业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我市也按照要求下发了文件,全面部署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10年来,我市农业生产方式、生产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收入增速连续6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农村人口结构布局、农村各种社会关系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不仅是贯彻农业普查条例的需要,也是现阶段推进我市“三农”发展的需要,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开展农业普查,是找准“三农”发展差距和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业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要补好全面小康的短板,就要摸清农业农村农民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因素。这次普查2016年启动,2017年出数据,2018年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刚好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各项建设任务查漏补缺、校正航向的紧要关头,对于最后阶段冲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次普查将获取丰富的“三农”基础信息和最新情况,可以及时开展农业新家底、农村新发展、农民新生活等专题分析研究,利用普查成果分析农村贫困状况,为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提供决策信息支撑,为科学制定“三农”发展政策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其次,开展农业普查,是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新变化、科学指导农业农村发展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型升级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市是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着四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试点,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从农业看,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规模经营形式日趋多样,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成长,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约束越来越强。从农村看,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日益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涌现,乡村治理单元不断变动,区域差异更加明显。从农民看,收入构成不断变化,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就业渠道更加多元,按户籍和常住地统计的农村人口劳动力数量差异越来越大。开展这次普查,找准农业发展变化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弄清农村发展变化的规律,揭示出农民收入、消费、就业、居住等变化趋势,全面反映我市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更有效地推进农村改革,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奔小康、农村可持续发展。

第三,开展农业普查,是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数据和信息需求的现实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产品全面短缺的时代已经过去,农业生产经营者更加需要数据信息来找准自身发展定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另一方面,随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面向市场日渐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导形式,需要数据信息来安排生产的经营主体越来越多。通过农业普查,可以更新常规统计调查的抽样框,提高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统计调查信息服务,以利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有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农业普查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大社会动员工作,任务极为艰巨复杂。在普查范围上,这次普查将对全市所有的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经营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涉及层次很广、单位很多。在普查对象上,农民众多、居住分散、流动频繁,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更加注重保护隐私和商业秘密。在普查内容上,既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又增加了不少以往没有的新指标、需要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措施调查的内容。与前两次相比,这次农业普查质量要求更高,既要摸清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进展,摸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还要摸清农民生活水平的新情况,任务艰巨,情况复杂,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但无论任务有多重,困难有多大,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有序开展

这次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就是按照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通知要求,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在摸清基本家底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摸清新情况、新变化。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三个查清”。

一是查清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准确反映农业生产新气象。10年来,我市农业稳步发展,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2004年—2015年),农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但农业现代化究竟进展到什么水平,特别是下一步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还需权威、可靠的数据来支撑。要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查清农业从业者、农业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农业生产与结构等方面的情况,弄清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种类、经营等情况,回答好“谁在种地”、“地种了什么”、“怎么种地”等问题。要查清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等新变化,弄清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和入股等方式的规模多大,实施时间多长,经营成效如何等等。力争从普查数据中找出发展规律,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是查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准确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多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有了很大变化,像以郝堂村等为代表的一批示范乡村,成为反映信阳农村科学发展的样本,但是要看到各地农村发展情况不一,仍有不小差距。要通过这次普查,切实把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农村社会组织状况,以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查清楚;把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的领域和程度弄明白;把各地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梳理清,为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这些年,农村资源、资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就要搞清楚其基本状况,特别是对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产权结构等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数据。要通过普查,把农村集体产权情况,包括有多少经营性资产、有多少公益性资产、有多少资源性资产等区别开来,统计清楚。同时,我市农村人口变化也很大,一些地方并村撤村较多,农村社会管理需求与过去有很大不同,现在行政村范围多大,自然村有多少,都需要深入摸底。这些都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所必须掌握的基础信息。

三是查清农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准确反映农民生活新变化。今天的农民,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流动性大,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差异更大,与10年前相比,收入和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些都只是通过常规统计得到的总体情况。要通过普查,把农民生活水平查清楚,把农村居民市民化的进程准确反映出来。农民奔小康,关键是看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是短板中的短板,全面小康的最大制约是农村农民,农村农民中的最大制约是贫困农民。我市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人口、贫困村均占全省十分之一,扶贫脱贫任务艰巨。脱贫攻坚作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的“1号民生工程”,到2019年在现行标准下全市38万贫困人口将实现整体稳定脱贫。要通过农业普查,把常规统计调查难以反映的贫困人口情况查清楚,看看究竟分布在哪里、到底有多贫困,以此来印证脱贫攻坚到底实现到了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据。

总之,农业普查要围绕服务全市“三农”改革发展大局,围绕普查目标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流程。

三、协同推进,保证质量

自去年农业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为普查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距正式普查登记不到70天,可以说已进入了倒计时,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需要做,时间非常紧迫。我们要在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扬担当精神,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切实将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责任。一是强化普查责任。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要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整个普查过程,要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二是强化政府责任。农业普查是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不是统计部门一家的事情。我市农业普查工作是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同一时间段里动员大量人员参加、涉及全市所有农户以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所有乡村组织参与的、规模庞大的社会调查工程,单靠统计部门等一两个部门很难高质量顺利地完成普查任务。历次农业普查以及大型普查实践都表明,只有各级政府强化领导,才能保障普查取得成功。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已列入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也是对各级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上周省政府派出督导组对我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进行督查,我们要严格按照督查反馈意见,制定好整改措施,弥补好薄弱环节。三是强化保障责任。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做到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经费和办公条件“四落实”。目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普查机构、人员及办公条件基本到位,重点要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做到预算到位、拨付及时、保障有力,推动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通力合作。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统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农业普查的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和任务落实,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财政部门要落实普查经费,为普查创造必要条件。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动员,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共同推动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通过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扩大农业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营造浓厚普查氛围。发改农业、水利、林业、国土、扶贫办等部门要积极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农口系统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三农”情况比较熟悉、与农民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要确保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确保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最大的政治和大局。普查数据如果失真,会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认识和判断,甚至误导决策。一是真实普查。要务必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切实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到普查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审核、处理、公布等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遵循调查规律,认真总结历次普查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好普查工作。二是规范流程。严格遵守普查制度,执行普查方案,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要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切实保护调查对象权益,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排除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普查数据不含水分。三是深入研究。在农业普查推进过程中,要提前谋划、深入思考,围绕普查工作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难点开展研究。重点研究农业服务业总量偏小问题,我市农林牧渔服务业比重一直不高,2015年增加值仅有7.8亿元,占比仅为1.7%,不能真实反映我市农业服务业发展现状。在这次普查中,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全面掌握农业服务业基本情况,摸清真实数据,确保农业服务业数据与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相符。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务必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普查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决不能以争取生猪大县奖励政策等理由弄虚作假,影响全市发展大局。

同志们!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意义重大,任务也很艰巨。希望大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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