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鸡公山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及管理区行政办公会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整治范围
1、 李家寨镇镇区、新店安置小区至温泉小镇、百鸡门至景区售票口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
2、 景区售票口及国道两侧沿线私家车拉客管理。
二、 整治时间
1、2017年1月16日至26日,宣传发动阶段;
2、2017年1月26日至2月26日,规范整治阶段;
3、 2017年2月26日以后,巩固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
三、整治要求
1、机动车准许在下列地点停放:
弘运公司车辆统一免费停放在温泉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划分的停车区域。
2、机动车临时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紧靠行使方向道路右侧顺向有序停靠,右侧前后车轮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公分;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人员上下完毕后立即驶离;临时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下列道路和地点禁止机动车停车:
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交叉路口、急转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四、责任分工
武胜关办事处由秦建国书记负责辖区内的车辆管理工作,李家寨镇镇区由曾涛镇长负责辖区内的车辆管理工作。公安局和综合执法局全力配合镇、办事处做好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坚持 节假日值班制度。每周行政办公会由镇、办事处负责人汇报上一周的具体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