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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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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9 16:02   来源:未知   作者:区统计局   点击:

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各有关部门,市内及驻信主要新闻单位:

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底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将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55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信政(2015)88号]都对宣传动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的意义和目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5年党中央又做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之际,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此次农业普查,农业普查获取的资料既是对“十二五”时期“三农”发展成果的检验,又作为“十三五”规划开启的基础,对我国、我省、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普查事关全局,责任重大。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对于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宣传动员工作的目的是使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

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二、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农业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调查。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型升级阶段,通过农业普查全面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生产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的差距和短板,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对象与内容

农业普查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这次普查我市涉及近180个乡镇、近2700多万个行政村、37600多个村民小组,工作量非常大。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大力宣传农业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

通过对普查对象使用手持智能移动终端入户登记、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采取联网直报、农作物播种面积采取遥感测量等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大力宣传依法普查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成败的根本。通过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对象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五)大力宣传普查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

此次普查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各地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普查工作者,充分展示统计工作者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精神面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三、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

集中宣传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份,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月—5月)

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7年6月—12月)

抓住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的时机,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四、宣传动员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市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农普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宣传方案和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普查进展情况,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农业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市级各主要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主力军作用,结合自身的资源特点,发挥优势,精心策划,在普查重点阶段,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间、一流人员,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工作、贴近实际的原则,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力求做到新颖活泼。一是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做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二是要运用新媒体作用,搞好短信、微信、微博、客户端宣传。三是要发挥传统方式作用,利用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宣传画、宣传栏、宣传车等手段,形成农业普查立体宣传声势。通过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努力营造领导重视、各方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为普查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实施环境。

附件:1.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及对联。

信阳市人民政府第三次

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7月19日

附件1

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为切实做好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氛围,结合普查各阶段重点工作,对宣传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底前)

(一)在信阳统计内外网、信阳农业普查专栏,全面介绍普查知识,及时反映全市各地普查工作动态及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情况,基层普查员选调、培训情况,宣传动员情况、各级政府督查督办情况等(4-5月)。

(二)市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6-7月)。

(三)印制带有农业普查标志的纸杯、稿纸、信封、手提袋等用品(7-8月)

(四)市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市级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会议情况,并介绍农业普查有关知识(9-10月)。

(五)召开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座谈会,介绍农业普查工作、通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市级新闻媒体普查宣传的重点、方式和方法(9-10月)。

(六)通过在信阳日报开辟专栏,在信阳电视台、信阳人民广播电台刊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全面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方法、法律法规和任务要求等内容,及时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9-12月)。

(七)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配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活动(9-12月)。

(八)县(区)在农村集镇、主要交通路口设立农业普查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等,组织宣传车在乡、村开展巡回宣传(9-12月)。

(九)印发《宣传手册》、《一封信》、《宣传画》和《政府通告》等宣传用品(10-12月)。

(十)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时间为12月。各县(区)在11月下旬同步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各级新闻单位报道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情况,并对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现场采访。“宣传月”活动期间,信阳广播电台、信阳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农业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和倒计时等。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活动。协调通信部门,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中设置农业普查音乐彩玲,在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发送农业普查公益广告。协调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中开展“农业普查进课堂”宣讲活动。协调文化部门,开展“农业普查进乡村”巡回演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普查讲座、有奖征文、文艺汇演、有奖竞猜等,使宣传月活动持续、广泛、深入在基层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农业普查宣传高潮(12月)。

二、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月-5月)

(一)请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视察普查登记情况,并看望普查工作人员(1月初)。请各大媒体追踪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

(二)联系市内主流媒体报道普查正式实施(1月初)。普查正式开始当日,信阳日报、信阳广播电台、信阳电视台等市内主流媒体刊发(播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开始的报道,并在有关栏目制作系列专题节目,细数普查重要性。

(三)组织媒体基层行。组织主要媒体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现场调查,记录普查工作实景,宣传普查科学性,以及统计人坚持真实可信和敬业奉献的职业品质。

(四)大力宣传农业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五)追踪报道普查执法检查情况,采取一定方式对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7年6月-12月)

(一)市农普办与市政府新闻办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同时,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

(二)信阳日报、信阳广播电台、信阳电视台,全文刊登或播发《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三)组织农业专家和学者,通过市内主流媒体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面宣传我市广大农村十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发生的巨大变化。

(四)开展普查课题研究成果宣传。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和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开发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可视化产品。

(五)做好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表彰大会的新闻报道。

附件2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及对联

1、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2、农普进农家,利国又利家

3、普查三农,聚焦三农,情系三农

4、搞好农业普查,“数”说三农实情

5、农业普查,把脉农情,惠及民生

6、农业普查惠万家,如实填报莫出岔

7、脱贫致富奔小康,农业普查来帮忙

8、农业普查利万家,提供信息靠大家

9、农事国事天下事,农业普查是大事

10、“农”缩中国乡村美,“普”写山水田园歌

11、农业普查家家参与,农村发展户户得益

12、农业普查知根知底,农村发展有理有据

13、如实申报是你的义务,真实普查是我的责任

14、数猪数牛数鸡鸭数出农家朝气,计果计菜计田地计出农业根基

15、可读可耕,编成一部丰收卷;精盘精点,绘出三农富裕图

16、上联:农业普查求真求实求发展;下联:把脉经济利国利民利未来;横批:建设新农村

17、上联:查三农实情定强国之策;下联:访民生民意兴中华之梦;横批:人人有责

18、上联:访农、问农,尽在三农之事;下联:扶民、助民,意在固民之本;横批:农普兴国利民

19、上联:农业普查调查农业农村农民;下联:制定政策惠及你家我家他家;横批:配合调查

20、上联:农业农村农民齐发展;下联:生产生活生态共进步;横批:农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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